安全教育

国光中学关于森林防火戒严令致家长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26-10-26 发布者:安全保卫处 阅读 : 276

国光中学关于森林防火戒严令致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

当前,南安市正处在高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期间。南安市人民政府已正式发布森林防火戒严令,戒严期为2026年10月23日至2026年10月30日,全市林区划定为森林高火险区,严禁火源上山,禁止林区一切野外用火。近期天气持续干燥,林下可燃物载量高,一颗火星、一次疏忽,都可能酿成无法挽回的生态灾难和生命财产损失。守护森林安全,就是守护我们共同的家园,也是守护每一个孩子的未来。在此,学校特向您发出以下郑重提醒与恳请:

一、严守戒严令,把住“火源关”

戒严期间,请务必做到不带火种进山、不在林区及林缘地带用火。严禁在森林防火区从事以下行为:焚烧纸钱、焚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烧荒、烧秸秆、烧田埂草、烧灰积肥;野炊烧烤、生火取暖、点火照明;野外吸烟、乱扔烟头;以及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请家长以身作则,并明确告知孩子:林区玩火、燃放鞭炮、点烧枯草,都是法律明令禁止的行为。

二、扛起监护责,管好“身边人”

未成年人好奇心强、风险意识弱,因玩火引发火情的教训并不鲜见。此前连江就曾发生多名孩童因燃放鞭炮、玩耍打火机引燃枯草的火情,监护人因此承担了赔偿责任,孩子本人及家长均受到严肃批评教育。更值得警醒的是,即便是在“自家农田”烧杂草,一旦在禁火期内引发森林火灾,同样可能面临刑事追究——福建长汀一人因焚烧田埂杂草引发火灾,被以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缓刑三年,并赔偿生态损失23.8万元。请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加强对孩子放学后、周末及戒严期内的行踪关注和行为管教,严禁孩子携带火种上学或外出,严禁未成年人在野外用火。因监管不力导致未成年人引发火灾的,监护人须依法承担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三、教会孩子“会报警、不扑火”

请与孩子一起牢记:发现森林火情,第一时间拨打“12119”森林火警电话,报警时尽量说清地点和火势情况。要特别叮嘱孩子:未成年人严禁参与扑火行动,首要原则是确保自身安全,迅速撤离到空旷安全地带,逆风逃生,切勿慌乱盲目施救。

四、家校协同,共筑防火防线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学校已通过安全教育课、主题班会等形式对学生进行防火教育,但家庭是孩子行为习惯养成的最重要场所。恳请您在戒严期内多一份叮嘱、多一份留意,和孩子共同学习森林防火“十不准”,让“进入林区不用火、发现火情先报警、自己不玩火”成为孩子的自觉意识。

一点星火,可毁万亩葱茏;片刻疏忽,能致灾祸无穷。让我们家校携手,从自身做起、从管好孩子做起,以高度警觉度过本轮高火险期,共同守护南安的绿水青山,守护每一个家庭的平安幸福。

祝您和家人平安顺遂、阖家安康!

 

 

 

福建省南安国光中学

2026年10月26日

 

供稿:安全保卫处

一审:李志洪

二审:陈俊青

三审:林海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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