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

国光中学生管人员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08-02-25 作者:政教处 发布者:李宝尚 阅读 : 5420

一、自觉加强职业道德修养,做到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以身立教,为人师表,爱护学生,满腔热情,正面教育。

二、贯彻“岗位责任制”原则,坚守岗位,严格按照学校作息时间加强管理,排除各种干扰,及时帮助关心学生,确保学生在宿舍期间的安全有序。

三、加强宿舍管理,审批、办理寄宿生的住宿手续,合理安排住宿床位,严格审批学习期间寄宿生请假制度。选派政治思想好、表现积极,责任心强,有一定组织能力和威信的学生当室长。坚持学习期间寄宿生夜点名制度,掌握学生动向,并及时与家长、班主任沟通联系,共同教育管理。

四、做好“四防”(防火、防盗窃、防食物中毒、防安全事故) 工作,经常对学生进行“四防”教育。每个月召开一次室长会议或寄宿生会,了解情况、布置检查工作。每周进行一次全面的宿舍安全检查记录并上报整改。

五、教育和指导学生做好宿舍内务工作,每天检查宿舍及周边的卫生情况,每周组织进行一次宿舍卫生大扫除,并及时评比公布,提高学生文明水平。

六、督促学生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上午、下午起床和休息时应及时吹哨子提醒,巡视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或上报学校。

七、杜绝小摊贩或其他闲杂人员进入住宿区,严禁学生携带快餐盒等污染物进入住宿区,维持好住宿区的卫生、安全。

八、按照学校安排做好周末或节假日期间住宿区的安全管理巡视督促工作。

九、对违反寄宿生纪律制度、校规校纪者,除按规定处理外,要及时与家长、班主任、分管领导沟通联系,互相配合,共同教育。情节严重者,报送学校处理。

十、完成学校交付的其他任务。

法人代表 (签字)                          

分管领导 (签字)                          

生管人员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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