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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泉州市校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
泉州市教育局文件
泉教监〔2007〕4 号
2007年泉州市校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直属高校、市直中小学:
2007年我市校务公开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按照省、市校务公开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坚持以“巩固、完善、深化、提高”为目标,以社会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为重点,深入推行“阳光工程”,努力探索并构建民主开放、公开透明的长效机制,促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教育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为构建和谐校园,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服务。
一、加强领导,完善制度,促进校务公开规范化、制度化
(一)完善机制。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要及时调整充实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和监督小组,认真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切实把校务公开工作列入学校民主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根据《福建省校务公开工作暂行规定》和《泉州市校务公开实施细则》要求,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考评办法,全面落实校务公开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度,形成内有动力、外有压力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二)编制目录。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实际,坚持全方位公开,全过程公开的原则,认真编制本校校务公开目录,将公开内容具体化、细则化。校务公开的内容除涉密事项外都要公开,内容应涵盖重要事项、干部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收费管理、学生管理、招生考试、重大工程及采购项目招投标情况等学校主要事务。编制公开目录要责任到位,确定每个项目的具体责任部门,并进行公示,接受教职工和群众的评议。公开目录须经校教代会或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形成文件下发执行。市直学校的校务公开目录和校务公开实施方案,应于
(三)规范程序。学校各职能部门应认真履行职责,根据校务公开目录将其职责范围内应该公开的事项,及时提交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并经监督小组审核后,由工作小组张榜公布或通过其他有关载体进行公开。校务公开工作小组要及时收集教职工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群众提出的疑问和要求,要及时答复、及时整改,整改意见及结果要再次公开,做到有公示、有回音、有结果,取信于民。
二、创新载体,拓展内容,提高校务公开的针对性、时效性
(一)创新载体。坚持因地制宜、灵活多样、便民利民的原则,注重公开形式的多样化,提高校务公开的针对性。继续利用校务公开栏、收费公示栏,充分运用教代会、党政工联席会议、校情通报会等有效形式进行公开;积极推行学校网站、校园网、电子公告屏等方便快捷的公开载体,推动学校开通网上投诉、网上点题公开等工作,深入探索重大决策听证、经费安排使用听证、领导干部评议等方法,不断丰富校务公开的形式。同时,要建立群众和教职工参与校务公开的互动平台,拓展依申请公开和点题公开的渠道,采取评议、听证和质询等形式,推动校务公开工作上新水平。
(二)突出重点。坚持以涉及学校改革发展的重大举措和涉及人、财、物等重点领域及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公开的重点,要认真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标准、依据和相关政策;要加强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开力度,切实做到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工作程序、录取结果、咨询服务及重大事项查处结果的“六公开”;要深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的公开,全面公布教育经费落实到位情况、学校收费缴付情况等;要加强对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涉及学校全局的重要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的公开,认真做好教材采购、大宗物资采购、基建工程招投标、财务管理、学生用品购销和教职工比较关心的人事聘用、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和干部任用等热点问题的公开工作。
(三)推广经验。继续深化创建推行校务公开制度示范单位活动。各县(市、区)校务公开办要认真总结首批省、市校务公开示范单位的经验做法,通过召开专题研讨会、经验交流会、校务公开现场会等方式,发挥典型的引导、带动和辐射作用,达到以点带面的效果。同时,要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分析校务公开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提出解决和改进的方法、措施,进行分类指导。下半年,市校务公开办将召开省、市校务公开示范单位经验交流会,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推动全市校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三、提高认识,强化督查,构建校务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
(一)提高认识。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要深刻认识到推行校务公开制度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群众行使民主权利、维护学校稳定的重要性,是引导、团结广大教职工群众参与改革, 促进学校管理科学化、决策民主化和学校持续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它有利于化解矛盾、凝聚人心、整合力量、保持稳定,推动和谐校园的构建。通过提高认识,进一步认清形势,增强抓好校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促进工作有效落实。
(二)主动融入。各级各类学校要把校务公开与学校管理有机结合起来,主动融入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学校各项管理工作中去。重点抓好与改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有机结合,与行风建设的有机结合,与预防职务犯罪及治理商业贿赂的有机结合,与学校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的有机结合,与价格服务进校园、廉政文化进校园的有机结合。通过结合形成上下左右互动机制,促进校务公开上升为学校管理的基本制度和工作方式,使校务公开工作深入人心。
(三)强化督查。各级校务公开办要切实负起责任,从“抓本级”入手,加强对本辖区内校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和分类指导,促进校务公开工作落实到每个基层学校。要采取平时监督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师生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公开内容是否真实全面、公开形式是否便捷、公开时间是否及时、公开程序是否科学。通过督查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并落实整改工作,促进学校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切实保障广大教职工和社会公众的参与权、监督权。市校务公开办将抽调人员,组成调查组,采取明查或暗访形式,不定期地对各县(市、区)和市直学校校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估检查,发现敷衍应付或不公开、假公开的,将予以通报批评,严重的要追究学校领导和有关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泉 州 市 教 育 局
二○○七年四月十六日
主题词:教育 校务公开 实施意见
抄送:省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推行办事公开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