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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首届“光前杯”主持人比赛初赛章程
发布时间:2006-09-30
作者:团委会
发布者:李宝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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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比赛时间:
2. 比赛地点:艺术馆。
3. 比赛方式:面试,具体形式有三种。(1)当场报目;(2)主持人交谈;(3)答评委问。当场报目由评委选择一个节目请选手模拟报目;主持人交谈请两位以上选手就一个即将演出的节目进行交谈,以便节目能够自然而然的告诉观众;答评委问由评委就主持节目的相关方面提出问题,选手当场做到。
4. 评委方面:遵循“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指导”的原则。分两组同时进行面试,评委名单如下
一组学生评委为:陈晓鹏(K二4)、黄玲玲(K二12)、叶海溪(K二12)、李超玲(K一4)、刘灿红(K一13)、戴晓燕(K一13)。
一组教师评委为:庆东师(K二)、冬梅师(K二)、希妍师(K一)、智勇师(K一)。
二组学生评委为:刘晓玲(K二16)、黄春兰(K二17)、谢思义(K二11)、许丽萍(K一9)、潘秋萍(K一3)、戴晓瑜(K一16)。
二组教师评委为:双喜师(K二)、萍萍师(K二)、汉宗师(K一)、芬芳师(K一)。
5、评判方式:每组的每位评委依据选手的综合表现给出相应等级。3分表示特别支持,2分表示基本支持,1分表示保留态度。每位选手的级别总和为该选手最后得分。
6、决赛资格确定:按照分数由高到低选择18名选手进入决赛。
7、解释权归学校团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