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团组织

2006年首届“光前杯”主持人比赛初赛章程

发布时间:2006-09-30 作者:团委会 发布者:李宝尚 阅读 : 3761

1.            比赛时间:1010星期二晚700

2.            比赛地点:艺术馆。

3.            比赛方式:面试,具体形式有三种。(1)当场报目;(2)主持人交谈;(3)答评委问。当场报目由评委选择一个节目请选手模拟报目;主持人交谈请两位以上选手就一个即将演出的节目进行交谈,以便节目能够自然而然的告诉观众;答评委问由评委就主持节目的相关方面提出问题,选手当场做到。

4.            评委方面:遵循“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指导”的原则。分两组同时进行面试,评委名单如下

一组学生评委为:陈晓鹏(K4)、黄玲玲(K12)、叶海溪(K12)、李超玲(K4)、刘灿红(K13)、戴晓燕(K13)

一组教师评委为:庆东师(K二)、冬梅师(K二)、希妍师(K一)、智勇师(K一)。

二组学生评委为:刘晓玲(K16)、黄春兰(K17)、谢思义(K11)、许丽萍(K9)、潘秋萍(K3)、戴晓瑜(K16)。

二组教师评委为:双喜师(K二)、萍萍师(K二)、汉宗师(K一)、芬芳师(K一)。

5、评判方式:每组的每位评委依据选手的综合表现给出相应等级。3分表示特别支持,2分表示基本支持,1分表示保留态度。每位选手的级别总和为该选手最后得分。

6、决赛资格确定:按照分数由高到低选择18名选手进入决赛。

7、解释权归学校团委会。

返回顶部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