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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泉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德育论文评选的通知
泉州市教育局文件
泉教德[2011]55号
关于开展泉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德育论文评选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中小学(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中小学德育工作三年提升行动计划》精神,鼓励引导广大教育工作者立足本职工作,加强德育研究,推进德育工作创新,不断提高我市学校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经研究,决定开展泉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德育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凡在我市从事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积极参与学校德育工作研究的教育工作者均可参加。
二、论文要求
1、论文要以科学理论为指导,以当地中小学德育工作实际为依据,主题鲜明,论点正确,论证充分,时代感强;总结的经验和做法要有借鉴意义,实验和研究应与时俱进,反映最新成果;调查报告要做到资料详实,数据准确,有分析,有见解,有新意。
2、 论文主题要针对新时期学校德育工作的特点,结合不断推进的素质教育工作和学生思想、行为的新变化,联系当前教育热点与实践进行选题。可从学生社会实践教育、学生生活能力训练、学生行为习惯培养、校本德育课程建设、网络道德教育、家庭教育指导、心理健康教育、学校德育评估等方面选题撰写,也可根据自身实际,另行选择当前学校德育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展开研究。
3、论文应是作者自行撰写,如适当参考相关书目,应注明出处。严禁抄袭或剽窃他人作品,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评资格并通报批评。
4、凡参加泉州市级以上竞赛获奖或在CN类刊物发表的文章不再参评。
5、参评论文限3000字以内,统一用A4纸打印,并附论文封面(见附件),稿件正文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单位、联系电话。
三、选送篇数
各县(市、区)推荐5-8篇,市直中小学(幼儿园)每所推荐3篇,一式两份于
四、论文评审
参评论文将由泉州市教育学会学校德育委员会组织人员进行评选,评出—、二、三等奖若干,颁发获奖证书,并把获奖文章汇编在《泉州德育》(电子版)。
五、其他事项
为保证论文数量,提高论文质量,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中小学(幼儿园)要进行宣传发动,做好推荐工作,或开展相应的评选活动。对推荐的论文要认真把关审定,并按规定时限报送。
附件:泉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德育论文评选登记表(论文封面,点击下载)
泉州市教育局
二0一一年
主题词:教育 德育论文 评选 通知
抄送: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泉州市委办、市政府办、市教育学会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