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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南安市“优秀教研成果”、“先进教研组(备课组)”、“教学研究积极分子”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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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教综﹝2012﹞46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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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南安市“优秀教研成果”、“先进教研组(备课组)”、“教学研究积极分子”的通知 | |||
各中学、中心小学、市直学校、民办学校: 为深化教学研究制度建设,激励教师积极参加教育科研,总结推广优秀教研成果,促进省教改试点项目有效实施,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研组备课组建设的意见》(南教综[2008]91号),经研究,决定开展以“改进教学方式,提高学习能力,构建高效课堂”为主题的优秀教研成果、先进教研组(备课组)、教学研究积极分子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秀教研成果 (一)评选对象 中学(含职校)、小学、幼儿园。 (二)评选内容及要求 参评成果为2011-2012学年各单位优秀教研活动案例、教研活动经验总结、教学研究或课题研究成果。参评成果应突出“改进教学方式,提高学习能力,构建高效课堂”这一主题。已获南安市级及以上奖励的教研成果(含课题研究)不再参加此次评选。 (三)评选办法及名额 1、各单位严格按评选内容及要求选送1至2项。 2、参评单位应填写《南安市2011-2012学年度优秀教研成果申报表》(一份),并附上“参评成果”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先进教研组 (一)评选对象 中小学(含职校)、幼儿园教研组。 (二)参评条件 1、教研组积极开展教育理论学习,坚持以课程标准指导学科教学,有效推动学校课程改革。每学期教研组工作评价等级均为“良好”以上(含“良好”)。 2、积极开展教研活动,教学实效明显提高,学年教学质量检测科目的及格率、优秀率较高;考查科目学生素质有明显提高,在市级以上(含市级)有关竞赛成绩突出。 3、教研组成员积极参加各级教研活动,主动承担市、片教研任务。凡近两学年市级教研活动有缺席并被通报的教研组,本次不得参评。 4、教研组教研成果、经验在市级优秀教研成果、经验评选中获奖或刊登在泉州市级及以上教育刊物。 5、教研组有参与省教改试点项目研究或开展课题研究,过程性资料完整,并取得一定成效。 7、教研组有教研工作计划、总结,有完整的教研活动过程性资料积累。 8、严格执行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及教学常规管理有关办法,本组成员无参与或举办有偿补习。 (三)评选办法及名额 1、各单位严格按评选条件推荐,每个单位不超过2个。 2、参评教研组应填写《南安市2012年先进教研组申报表》(一式一份)。并附上2010-2011学年、2011-2012学年教研组工作评价表、工作计划、总结、教研组活动记录、教研组教学研究获奖资料(含课题研究资料)、本组成员参加市级以上(含市级)教育教学竞赛获奖证书及发表或获奖文章(案例、设计、论文等)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组成员无参与或举办有偿补习的证明。 三、先进备课组 (一)评选对象 中小学(含职校)、幼儿园备课组。 (二)参评条件 1、重视教育理论学习,认真研读课程标准与教材,积极实施课程改革。 2、积极开展集体备课,坚持周周有活动,通过活动有效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高教学实效。本组成员所教班级学年教学质量检测科目的及格率、优秀率较高;考查科目学生素质有明显提高,在校级以上(含校级)有关竞赛中成绩突出。 3、积极承担市、片、校教研活动,并取得较好效果。凡近两学年市级教研活动有缺席并被通报的备课组,本次不得参评。 4、积极参与省教改试点项目研究或开展课题(专题)研究,并取得一定成效。 5、近两学年本组成员至少有一篇教育教学文章(含案例)在泉州市级以上(含泉州市级)获奖或刊物发表。 6、近两学年本组成员至少有1人次在市级以上(含市级)教育技术能力活动竞赛中获奖,或指导学生参加本学科校级以上(含校级)竞赛获奖。 7、备课组有设立教学资源共享柜,本组成员人人有制定个人年度专业发展计划。 8、严格执行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及教学常规管理有关办法,本组成员无参与或举办有偿补习。 (三)评选办法及名额 1、各单位严格按评选条件推荐,每个单位不超过2个。 2、参评备课组应填写《南安市2012年先进备课组申报表》(一式一份)。并附上2010-2011学年、2011-2012学年备课组工作计划、总结、备课组活动记录、备课组教学研究获奖资料、本组成员发表或获奖文章(案例、设计、论文等)及评选条件第6项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组成员无参与或举办有偿补习的证明。 四、教学研究积极分子 (一)评选对象 中学(含职校)、小学、幼儿园教师。 (二)参评条件 1、热爱本职工作,严格执行课程标准,认真落实课程计划,扎实做好教学工作,积极参加教研活动,教学效果良好,教学质量明显提高。 2、重视业务学习与研究,有制定并实施个人专业发展计划,教学能力明显提高。 3、2011—2012学年度至少有1篇教育教学文章(含案例)在泉州市级以上(含泉州市级)刊物发表或获奖,所教学生参加市级以上(含市级)学科竞赛获得较好成绩。 4、积极参与省教改试点项目或课题(专题)研究,并在研究中取得一定成效。 5、2011—2012学年度承担过片(中心小学)或市级教研活动研讨课。 6、严格执行市教育局关于教学常规管理有关规定,本人无参与或举办有偿补习。 (三)评选办法及名额 1、各单位按分配名额(见附件一)推荐,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者填写《南安市2011—2012学年度教学研究积极分子推荐表》(见附件二),并应附上被推荐人符合评选条件的第2、3项相关资料复印件(一式一份),以及评选条件第5项和无参与或举办有偿补习证明,相关资料复印件须经单位负责人审核后签字后并加盖公章。 2、市教育局将组织人员对推荐对象相关材料进行评审。 五、有关事项 1、参与上述各项评选活动应交材料均应逐人(项)装袋,并附上目录表,需打印的材料一律A4纸。 2、以上各项参评材料由各单位统一报送,于 3、上述各评选项目,评选表彰数量根据报送材料,对照参评条件进行严格评审后确定。 附件:(点击下载以下全部附件) 1、2011—2012学年度南安市教学研究积极分子推荐名额分配表 2、南安市2011—2012学年度教学研究积极分子推荐表 3、南安市2011—2012学年度优秀教研成果申报表 4、南安市2012年先进教研组申报表 5、南安市2012年先进备课组申报表 南安市教育局 二○一二年六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