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文件

关于做好福建省第三届杰出人民教师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6-12 作者:市教育局 发布者:李宝尚 阅读 : 3404

南安市教育局文件

 

人事科南教人201255通知

 

 


关于做好福建省第三届杰出人民教师

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中学、中心小学、市直学校、民办学校: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评选表彰福建省第三届杰出人民教师的通知》(闽委办发明电〔201279号,见附件一)、泉州市教育局人事科通知(见附件二)及我市领导的批示精神,现就推荐福建省第三届杰出人民教师参评人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校要及时组织学习、传达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按照闽委办发明电〔201279号文件规定的评选范围、申报条件、推荐名额、推荐办法和有关要求,认真做好推荐参评工作。

2、本次评选推荐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申报的方式进行。各校可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优秀人选上报参评,重点推荐一线教师和农村、民办学校教师。确定推荐人选后,要在本校内公示5天。

3、为确保按时组织汇总上报,各申报对象应严格按照文件规定要求填写表格、整理申报送审材料。各校务必于615上午下班前将本单位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以及学校评选、推荐程序及公示情况说明材料1份、《南安市申报地(厅)级以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综合审核表》(表式见附件三,其中计生、综合部门审核意见由个人自己办理,纪检部门审核意见由市教育局统一办理)一式3报送市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86367819

附件:点击下载本文全部附件

一、《关于评选表彰福建省第三届杰出人民教师的通知》(闽委办发明电〔201279号)

二、泉州市教育局人事科《关于推荐福建省第三届杰出人民教师参评人选的预通知》

三、《南安市申报地(厅)级以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综合审核表》

 

 

南安市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日

 

抄送:南安市委办、市府办、市委组织部、市委教育工委、人大教科文卫委、市政协教文卫委,福建省黄仲咸教育基金会,市分管领导,存档

返回顶部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