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文件
关于做好福建省第三届杰出人民教师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南安市教育局文件
人事科南教人〔2012〕55号通知
关于做好福建省第三届杰出人民教师
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中学、中心小学、市直学校、民办学校: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评选表彰福建省第三届杰出人民教师的通知》(闽委办发明电〔2012〕79号,见附件一)、泉州市教育局人事科通知(见附件二)及我市领导的批示精神,现就推荐福建省第三届杰出人民教师参评人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校要及时组织学习、传达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按照闽委办发明电〔2012〕79号文件规定的评选范围、申报条件、推荐名额、推荐办法和有关要求,认真做好推荐参评工作。
2、本次评选推荐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申报的方式进行。各校可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优秀人选上报参评,重点推荐一线教师和农村、民办学校教师。确定推荐人选后,要在本校内公示5天。
3、为确保按时组织汇总上报,各申报对象应严格按照文件规定要求填写表格、整理申报送审材料。各校务必于
附件:(点击下载本文全部附件)
一、《关于评选表彰福建省第三届杰出人民教师的通知》(闽委办发明电〔2012〕79号)
二、泉州市教育局人事科《关于推荐福建省第三届杰出人民教师参评人选的预通知》
三、《南安市申报地(厅)级以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综合审核表》
南安市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日
抄送:南安市委办、市府办、市委组织部、市委教育工委、人大教科文卫委、市政协教文卫委,福建省黄仲咸教育基金会,市分管领导,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