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文件
关于开展“忠诚履职,爱生乐教”主题师德征文活动的通知
中共南安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南安市教育局文件
南委教〔2012〕175号
关于开展“忠诚履职,爱生乐教”主题
师德征文活动的通知
各中学、中心小学、市直学校、民办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月”活动的通知》(闽教人〔2012〕83号)精神,扎实推进我市师德师风建设,切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我市教师职业道德师风建设和教师队伍管理,提高教师师德水平,全面提升教育质量,根据《南安市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以“忠诚履职,爱生乐教”为主题的师德征文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忠诚履职,爱生乐教”为主题,紧紧围绕我市教育“促进均衡、提升质量,树立形象”的工作主线,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论述师德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探索新时期师德建设的思路、方法和机制,提高教职工依法执教、以德治教的能力和水平,树立创先争优、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意识,宣传、讴歌各级优秀教师、师德标兵、劳动模范的感人事迹,展示我市广大教师爱岗敬业,以身示范,勇于奉献的精神,弘扬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高尚师德师风,总结教师乐教善教的实践经验和深刻体会,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引导和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为推进南安教育又好又快发展、建设教育强市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征文主题
“忠诚履职,爱生乐教”
三、征文要求
1、征文题目自拟,体裁不限(诗歌除外)。要求紧扣主题,立意新颖,具有时代特征。通过“写真人,记真事,抒真情”,热情讴歌广大教师淡泊名利、敬业笃学、无私奉献的高尚品质。
2、征文应紧密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开展的深化干部作风建设活动,重点突出本人和自己身边的优秀教师的感人事迹或在师德实践方面的成绩、经验和体会。
3、征文主题鲜明,条理清晰,文笔优美,语言通顺,情感真实(所有文章应为本人创作,严禁抄袭),字数不超过4000字。
四、活动办法
1、将按中学(职校)、小学(幼儿园)分组评选,每组各设一等奖15名、二等奖30名、三等奖60名,发给获奖证书。获奖优秀论文将推荐在《南安商报》、《南安教育》上发表。同时,活动将评出组织奖若干名进行表彰。
2、各校应积极开展以“忠诚履职,爱生乐教”为主题的师德演讲、征文活动。在此基础上,推荐3-5篇优秀文章参加全市评选,并填写好《推荐表》(见附件)。征文文稿统一用A4纸电脑打印5份(Word 格式,标题黑体二号字,正文仿宋三号字,单倍行间距),征文题目、单位、作者姓名、联系电话统一打印在封面。
3、各校要把这项活动作为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师德教育的良好契机,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宣传动员教职工踊跃参加,并有针对性地组织师德典型、优秀骨干教师带头撰文,在广大教师中掀起师德教育的新热潮。要认真做好参赛文章初选工作,推荐参赛文章必须是本人撰写,文中引用他人论述文字应在“参考文献”中注明出处,不得摘抄报刊、杂志或网上下载,否则取消参赛资格,并对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五、相关工作
各校要认真做好“师德师风教育月”活动开展情况的工作总结。总结工作要由校长亲自抓,并指定专人负责;总结内容要客观全面、实事求是,既要认真回顾、总结一个月来学校主要开展的活动、取得的成绩、主要经验,又要深刻剖析存在的不足和今后努力的方向等。同时,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省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月”活动的通知》,继续实施“四大工程”,扎实推进我市教师队伍建设,为建设教育强市、全面提升南安的教育质量奠定坚实的基础。
征文文稿、《推荐表》以及学校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月”活动情况书面总结材料(经学校负责人审阅签名并加盖公章)一并于10月15日前报送市教育局人事科。
附件:2012年优秀师德征文评选推荐表
中共南安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南安市教育局
抄送:市委办、市政府办,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市政协教科文卫体委,
市分管领导,存档
附件: 2012年优秀师德征文评选推荐表
推荐单位(盖章):
作者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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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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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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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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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工作 表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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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内容 是否 真实 |
单位负责人(签盖): (对征文内容进行确认)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