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国光中学研究性学习课程方案
研究性学习是指学生在教师指导下,从学习生活和社会生活中选择研究课题,用类似科学研究的方式,主动地获取知识,应用知识,解决问题的学习活动。
一、研究性学习课程的目标:
1、激发创造精神,培养实践能力;增强主体意识,增强社会责任心和使命感;
2、体验科学研究的一般过程和方法;学会提出问题、寻找信息,学会从多种渠道获取、分析、处理和利用信息;学会用多种方法思考问题,尝试相关学科知识的综合;
3、学会与人交往,增强团队精神;培养生动清晰地表达自己观点的能力。
二、开设研究性学习课程的原则:
1、实践性原则:实践体验是学生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重要方面,通过探究、交往、创造、即时反馈、及时检验等现实或模拟的活动,使学生实现对知识的吸收、综合运用和创造,并逐步学会发现、提出、研究、解决问题。
2、开放性原则:学习目标是开放的、有层次的;教学内容、课题选择是开放的;学习方式是开放的;教育资源是开放的:指导老师可以是校内教师,也可以是校外的家长、亲友或专家,信息资料可以从图书馆查找书刊文献获得也可以上网查寻或访问专家等;空间是开放的,场地可以是教室、实验室、阅览室、办公室、也可以是校外的工厂、农场、研究所、社区等;活动时间也是开放的。
3、主体性原则:研究性学习课重视学生的参与在参与过程中让学生充分发挥自主性和能动性。课题由学生自行设计为主,教师主要起组织、关心、指点和评估的作用,重点在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注意尊重学生的创造力。
三、研究性学习课程的组织管理与实施
1、教务处、年段、班主任主要负责布置、组织、落实、管理等工作。教研室、教研组、备课组主要负责指导、监控、协调、评审等工作,全校各位教师都可以被聘为指导教师。另外,还可以聘请校外专家作为导师。
2、研究性学习更注重实施过程,因此每次活动都要预先写出计划,要专人记录,并交指导老师签字。
3、课题组必须填写课题申报表、课题计划方案表、研究性学习过程记录表、自我评价表等,最后做出结果报告,正文前面要求写出200字左右的“内容摘要”,结尾部分要写出“主要参考资料”索引。
4、各课题组的研究经费自筹。外出调查或活动需经指导老师同意并签字,再到校办公室开介绍信。要注意安全,并及时返校。
5、学校图书馆、阅览室、实验室和计算机房定期向学生开放。
6、研究性学习课结束后应形成总结、成果报告(可用图表、照片、实物、展板或PowerPoint等多媒体表达,文稿要求电脑打字、并交软盘),参加学校评奖,指导老师的得奖可视同教研成果的第一作者。
7、学年成绩报告单中应辟有"研究性学习"的成绩专栏,学年末,由指导老师提供成绩,班主任组织填写。
四、开设研究性学习课的过程及进度安排:
1、第1-2周:布置和宣传动员,组织辅导报告,自学与讲座相结合;
2、第3周:个人选择题目,组成课题组,班级初审,可选老师提供的课题;
3、第3-11周:定计划方案---组织开题报告会,方案评审,有的可再设子课题;
4、第12-16周:查找资料,进行调查或实验,教师监控指导----形成成果报告;
5、学期末:班级展示,论文答辩,年段论证会——教师评定成绩,予以总结.
五、开设研究性学习课的时间:
每学年的高一、二年级,每周五两节,其他应安排在课余时间和双休日里开展活动。
六、研究性学习课的评价:
1、不仅重视最后的研究报告和答辩,而且重视开题和实施过程;
2、不仅重视课题研究的直接结果,而且重视学生在研究实施过程中的多种收获与体验及表现出的多种能力与品质;
3、通过研究结果,了解学生对原有的知识的理解程度,对其他学科知识的涉足情况,对知识的举一反三能力及在解决问题中的创造力和开放精神。
4、以小组为单位,兼顾个人表现;对原学习成绩落后的学生,尤需注意课题研究活动对其学习的影响;
5、每学年举办1次研究性学习成果展示会(活动)。
6、先由学生自评,然后参加答辩,指导教师给出成绩,最后由学校评审委员会审核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