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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光前学村奖教助学办法及国光中学申报工作日程表
二O一五年光前学村奖教助学办法
(试行)
根据新加坡李氏基金捐助意愿和本会宗旨,结合学村的实际,制定2015年光前学村奖教助学办法,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奖助金发放项目
(一)、教师慰问金:
1、
2、在元旦、春节期间,组织慰问生活特困及患有重疾的教职员工。慰问对象可按照基金会确定的名额,由学校或工会提出,报基金会审定。慰问金酌情确定。
(二)、教师奖励金
1、凡本学年度获南安市级以上党委、政府(综合)表彰的优秀校长 (园长)、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德育工作者、劳动模范和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给予奖励:南安市级500元,泉州市级1000元,省级2000元,国家级5000元。
凡本学年度获南安市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教育工委(单项)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教研积极分子、师德标兵、艺体卫先进个人等方面的先进个人给予奖励:南安市级300元、泉州市级500元、省级1000元、国家级2000元。
2、本学年度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各级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教坛新秀、教学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园长)(获多级认定的取最高荣誉一项),给予奖励:南安市级800元,泉州市级1500元,省级2000元,国家级2500元。
3、凡本学年度经泉州市级以上教育或劳动人事部门评定为“双师型”的中职教师,给予奖励:获技师职称的1000元,高级技师职称的2000元,
4、凡本学年度获南安市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先进教研组、备课组、优秀教研成果给予奖励。先进教研组:南安市级1000元,泉州市级2000元,省级3000元;先进备课组:南安市级500元,泉州市级1000元,省级1500元;优秀教研成果:南安市级300元,泉州市级500元,省级800元。
5、凡本学年度教师教学研究课题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含教育规划办、教科所、普教室、电教馆)获立项、结题的课题,课题结题奖励:南安市级500元、泉州市级1000元、省级2000元、国家级3000元。重点立项课题结题或评为优秀课题成果,给予加奖:南安市级、泉州市级及以上课题组分别奖励500元、1000元。
6、凡本学年度教师参加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含教科所、普教室、电教馆、进修校)组织的教学技能大赛获奖的,南安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200元、150元、100元,泉州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500元、300元、200元,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1000元、700元、500元。(同一年度同一项目取最高项计算)
凡本学年度中职教师参加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师技能竞赛获奖的,泉州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200元、150元、100元,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500元、300元、200元,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1000元、700元、500元。(同一年度同一项目取最高项计算)
7、凡本学年度指导学生在南安市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和泉州市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科技能竞赛获奖教师给予奖励,奖励金按学生获奖标准的一半计算。
8、对经进修提高学位层次的教师资助(一次性)学习资料费。凡小学、幼儿园教师经进修获学士学位的,每人2000元;凡光前学村教师经进修获硕士学位的,每人5000元;获博士学位的每人10000元。
(三)、学生奖助金
1、凡户籍在竞丰、蓉中、蓉溪、梅峰四个村的子女,今年参加高考录取并入读高等院校的新生,均可享受本项奖助金:大学本一3500元;大学本二2500元;大学专科1500元。
2、对高考、中考成绩特别突出的学生给予奖励。
a、奖励光前学村今年高考总分居光前学村文、理科前三名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第一名1000元,第二名800元,第三名500元(若总分进入南安市前三名的,给予加奖:第一名2000元,第二名1500元,第三名1000元)。
对高考成绩特别优异的学生,可在上述奖励的基础上给予加奖。
b、奖励国光初级中学今年中考总分居光前学村前三名且录取就读于光前学村高中的优秀应届毕业生,第一名1000元,第二名800元,第三名500元(若总分进入南安市前三名的,给予加奖:第一名1500元,第二名1000元,第三名500元)。
C、凡中考总分居南安市前50名,报考并录取就读国光中学的考生,给予10000元奖助金(分期付给:第一学年4000元,第二学年3000元,第三学年3000元)。
3、对本学年度在南安市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技能)竞赛的获奖学生给予奖励(同一年度同一项目取最高项计算)。
南安市级第一名或一等奖200元,第二名或二等奖100元,第三名或三等奖50元;
泉州市级第一名或一等奖500元,第二名或二等奖400元,第三名或三等奖300元;
省级第一名或一等奖800元,第二名或二等奖600元,第三名或三等奖500元;
国家级第一名或一等奖2000元,第二名或二等奖1500元,第三名或三等奖1000元。
学科竞赛中凡属奥赛获奖者在上述奖励基础上南安市级加奖100元,泉州市级加奖200元,省级加奖300元,国家级加奖500元。
获奖者的指导教师,按上述标准的一半给予奖励。
4、凡属下列对象的在校生和今年考取本科院校的应届生可申请资助:
a 烈士子女;
b 父母双亡,无其他有经济能力的直系亲属抚养;
c 单亲家庭子女,且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d 父母残疾,家庭依靠救济为主,无其他经济来源;
e 家庭收入和生活水平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之下,是国家和社会扶贫救助对象;
f 遭遇天灾人祸,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
资助对象由各校从实从严确定,名额可掌握在在校生数的2%。考取本科院校的按录取数5%确定。资助金额:小学200元;初中300元;高中(中专)500元;应届生考取本科院校的2000元。
5、凡芙蓉四村“计生二女户”在光前学村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资助学习费用:小学200元;初中300元;高中(中专)500元;应届生考取本科院校的,每人资助2000元。
(四)、学村活动项目奖
对学村统一举办的文艺演出,体育竞赛的获奖节目(或项目)给予奖励。对学村小学、幼儿园举办“六一”国际儿童节活动给予资助。此项奖助办法另定。
(五)、学校办学成就奖
①本学年度被表彰为教育先进单位、文明学校或被授予示范、达标称号的学校(园),均发给一次性奖金以资鼓励,南安市级2000元,泉州市级3000元,省级5000元,国家级10000元。
②本学年度办学有突出成绩或显著进步的学校,可以申请嘉奖。
(六)、李成智公众图书馆工作人员奖助办法参照学村教师奖助办法执行。
二、奖助金发放办法
1、教师节慰问金由各单位在教师节前造册,报基金会核拨再由单位发至个人。
2、凡符合奖助条件者,可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按从实从严精神确定对象,并在校内公示。然后发给申请表交个人填写,并经村 (居) 委、学校签署意见。
3、凡获奖的单位和个人的名单和奖金,由所在单位在九月上旬分别奖项造册 (并附上有关证书复印件),经单位领导审查并签名盖章,送基金会审批核拨,并以一定形式颁发。
4、凡芙蓉四村子女今年参加高考入取并入读高等院校符合奖助条件者,可在入学后由本人或家长持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入学的相关证明,到芙蓉基金会领取。
领取时间截止于今年10月底。
二O一五年光前学村奖教助学办法(下载)
国光中学2015年光前学村奖教助学金
申报工作日程表
事 项 |
时 间 |
负责部门 |
负责人 |
备注 |
1. 公布发放方案 |
8.24 |
办公室 |
振煌 |
|
2. 教师节慰问金造册 |
8.28前 |
办公室 |
灿玉 |
|
3. 教师慰问金申报 |
8.28前 |
工会 |
泉清 |
|
4. 教师奖励金申报汇总 |
9.1前 |
教研室 |
荣水 |
需复印件 |
5. 学生助学金申报汇总 |
9.5前 |
政教处 |
晓东 |
需申请表 |
6.高考奖学金申报汇总 |
9.1前 |
15届毕业班 |
水源 |
|
6. 学科竞赛奖金申报汇总(含教师) |
9.1前 |
教务处 |
天明 |
需复印件 |
7. 学校办学成就奖申报 |
9.1前 |
办公室 |
振煌 |
|
8.汇总报送芙蓉基金会 |
9.6前 |
办公室 |
灿玉 |
|
国光中学办公室
2015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