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广播室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04-08-03 阅读 : 2595

  一、’广播室工作职能:
1.’日常活动的播音,包括眼保健操、广播操、课间音乐等。
2.’学校活动的通知、领导讲话及其他需要现场转播的播音。
3.’重大新闻、节目的收听和转播。
4.’学生活动、节目的收听和转播。
二、’广播室工作守则:
1.’广播室的设备使用、维护、卫生、安全等工作均由电教组负责管理,电教组负责广播室的正常使用,服从学校安排,按时、保质的完成广播任务。
2.’欲使广播室的部门和老师应由部门负责人填写预约单,并获得学校批准方能广播。
3.’电教工作人员应爱护设备和室内卫生,不得将广播室设备归于个或做其他私人用途,不得擅自将广播室由他人看守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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