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公告

国光初级中学2009年秋季招生告示

发布时间:2009-07-02 阅读 : 5192

国光初级中学2009年秋季招生告示
1、  我校2009年秋新初一年招生只收户口在片区内,且在片区内居住满7年(2002年9月1日前)以上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2、  近年来因工作需要调入梅山镇镇直机关单位的人员,其子女户口随父母工作变动迁入居委会的,应提供父母工作单位证明。
3、  近年来在梅山镇区内购置商品房的人员,其子女因购房而把户口迁入居委会的,应提供父母购置商品房的房产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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