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公告

转发参评泉州市第二批中小学教学名师培养人选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6-30 阅读 : 2892

 
南安市教育局文件
南教人〔2015〕96号
 
南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泉州市第二批中小学
教学名师培养人选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中学、中心小学、市直学校:
    根据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泉州市第二批中小学教学名师培养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泉教人〔2015〕163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市的选拔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各校及时组织全体教职工传达学习泉教人〔2015〕163号文件精神,并广泛宣传、积极发动一线教师参与评选推荐活动,以此带动广大教师钻研业务,增强素质,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
二、泉州市第二批中小学教学名师培养人选拟选拔200名,泉州市教育局按1:1.5的比例确定推荐名额,下达给我市的推荐评选名额46名,其中中学(含中职)19名,小学21名,幼儿园6名。中学语文、数学、英语3个学科推荐总数最多5名,小学语文和数学2个学科推荐总数最多6名;中心小学及以上学校校长(书记)、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员不超过推荐总数的10%。各校每学科限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教师参评
三、各校务必严格按照泉教人〔2015〕163号文件规定的选拔对象、选拔条件、选拔程序、工作要求等做好选拔推荐各项工作。要组织对申报对象进行师、生满意率测评,并在群众评议的基础上,将符合条件的推荐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向市教育局上报推荐。市教育局将组织有关人员和专家组成评委会,对各校推荐的人选进行复核、评审和综合平衡,确定我市推荐人选。凡不符合文件规定要求的或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推荐评选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各申报对象需填写《泉州市中小学教学名师培养人选推荐表》(一式3份)、《泉州市中小学教学名师培养人选情况汇总表》(一式1份,请严格按照填表样式填写,存为Excel文档,A3纸),同时严格按照泉教人〔2015〕163号文件规定要求整理申报送审材料,其中材料1—2可另行分类装订,其它材料按顺序分类整理、装订后装入档案袋内,并粘贴档案袋封面和底部标签。
各校务必认真审核参评人员的申报材料,所有复印件均经审核人员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并提供材料原件,以便审核;同时,汇总《泉州市中小学教学名师培养人选情况汇总表》(一式1份),连同评选、推荐程序及公示情况说明一份,于12月31日前报送我局人事科验审,逾期不予受理。
各校申报材料经人事初审后,将《推荐表》、《汇总表》电子文档发至hpq819@126.com。
泉教人〔2015〕163号及附件、档案袋封面和底部标签格式请统一到“南安教育信息网” →“公共服务”→“人事科”→“名优教师建设” →“泉州市第二批中小学教学名师培养人选选拔工作材料”中点击下载。
 
 
 
南安市教育局      
  201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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