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
高中新课程实验学生选课基本流程
一、流程设计:
1、学校成立课程指导委员会。课程指导委员会主要由校长、分管教学教研副校长、教研和教务部门负责人、各学科骨干代表等组成。新课程实施将促使学校结构和功能的部分变革,本流程是基于我校现有的学校结构和职能现状设计的。
2、由教研室牵头成立学科课程小组。主要由教研组长、 备课组长、参加省级培训的学科骨干教师、有信息技术专长的教师组成。
3、学科课程小组提出初步的本学科课程配置方案。在充分调研现有师资力量、教学设备、场地设施等资源的基础上提出本学科必修课和选修课开设意见和初步的开设方案以及课程说明,并报送教研室(附《课程能力调研表》)。各学科课程开设方案意义重大,是学校编排课程的基本依据。该方案是否合理,直接影响到学校课程总方案的质量。
4、教研室汇总、分析、统筹形成课程配置方案,经学校课程委员会批准后向师生公布。
5、教研室从各学科课程小组中抽调人员,成立由学科课程小组成员、年级组长、班主任组成的选课指导小组。选课指导小组指导学生依据学校课程配置方案、学生自己的意愿进行选课,填写选课单,送交班主任(期末放假前或前一学段内完成)。
6、班主任汇总后上报教务处。由教务处对全校各班汇总上来的学生选课情况进行统计和大汇总,与教研室配合对课程配置方案进行适当的调整。
7、教务处依据最后确定的课程配置方案、学生选课信息、学校课程资源排出下学期(或下学段)的课程表。
8、学生依据学校课程表确认和调整自己所选的课程,制定学生个性化课程表(含课程名称、上课时间、上课地点、授课教师)。
三、学生选课程序
1、学校实施学生选课与管理导师制。学生在学校提供的导师清单中自主选择导师,报送班主任;班主任报送教务处;教务处汇总协调;向教师和学生公布导师方案。导师对所负责学生高中三年的学习、选择课程、形成和调整课程修习计划负责全程跟踪与指导,并协助班主任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和家校联系工作。
2、认真学习熟悉学校课程配置方案并向家长通报。
3、自觉主动参加学校组织的学生选课指导活动,了解选课程序和要求。
4、在班主任、科任教师和导师指导下根据自身特点选择课程、征求家长意见,形成初步的个性化修习计划。填写选课单,送交班主任(期末放假前或前一学段内完成)。
5、班主任汇总后上报教务处。由教务处对全校各班汇总上来的学生选课情况进行统计和大汇总,与教研室配合对课程配置方案进行适当的调整和提出部分学生的重选建议。教务处依据最后确定的课程配置方案、学生选课信息、学校课程资源排出下学期(或下学段)的课程表。
6、学生依据学校课程表确认和调整自己所选的课程,制定学生个性化课程表(含课程名称、上课时间、上课地点、授课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