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

高中新课程实验师资培训方案

发布时间:2006-09-19 作者:黄荣水 发布者:李宝尚 阅读 : 5195

根据教育部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部署和要求,今年秋季,我省普通高中学校起始年级全部进入新课程实验。为贯彻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础教育新课程师资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南教综《关于2006年春季高中新课程师资培训工作的意见》,切实做好高中新课程实验的师资培训工作,为秋季正式实施高中新课程实验做好充分准备,现将制定我校高中新课程师资培训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我校高中新课程师资培训坚持“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的原则,按照“培训超前于实验并与实验同行”的工作策略,以分层次、分阶段实现全员培训、持证上岗为目标,以师范院校专家、教研机构教研员和教材编写者为培训者,以一线教师为培训主体,以训研结合为基本模式,以通识培训、课标培训、教材培训为模块,扎实提高培训实效,为顺利实施高中新课程奠定基础。

二、培训内容与安排:

    1、通识培训:在省级培训的基础上,分批分期组织学校校级领导、中层干部、教研组长参加南安市教育局、南安教师进修学校举行的通识培训(时间为3月上旬至4月下旬)。学校组织全体教师进行通识培训(时间为6月中旬、下旬)。

2、课标培训:学校选送各学科教师参加国家级、省级培训,在此基础上,教师分学科参加泉州市举行的课标培训(时间为5月下旬至6月中旬),学校分教研组进行本学科的课标培训(6月中下旬)。

    3、教材培训:教师在分学科参加国家级、省级培训的基础上,分学科参加泉州市举行的对新学年拟任高一年学科教学的教师及各学科教研组长进行教材培训(时间为7月中旬至8月中旬),学校分教研组进行本学科教材培训(时间为8月下旬)。

    4、专项培训:在通识培训的基础上,对教务处主任、年级组长、教务员进行课程方案形成、课表编排方式、选课指导制度和班级管理等专项培训(时间为5月上旬至6月上旬)。

三、培训模式与要求:

    1、通识培训采取集中培训与分散研讨相结合。集中培训是在市教师进修学校统一组织,邀请有关专家就高中新课程背景、理念、课程体系、评价等进行的专题讲座;分散研讨,以学校为单位,在每个专题讲座结束后,学校自行组织,围绕专题进行研讨,内化理念。通识培训结束后,积极参加全市举行的“高中新课程通识培训”普查,进一步强化新课程意识。

    2、课标培训采取集中培训与案例研讨相结合。集中培训由市教师进修学校统一组织,邀请学科课程标准专家结合案例解读课标。在这一基础上,学校以学科教研组为单位组织学习、研讨由市教师进修学校精选部分实验区的典型案例。在这一阶段,同时参加市进修学校举办学科教研组长为对象的学科课标研修班。

    3、教材培训采取集中培训与参与式研讨相结合。集中培训由市教师进修学校邀请教材编写者或有关专家,对新教材进行分析与教学指导。参加由市教师进修学校邀请第一、二批实验区的学科优秀教师介绍教学经验、与我市高一年学科教师共同研讨教学问题的教研活动。

    4、专项培训采取分班培训方式。主要是参加按不同对象分别举办的培训班,即由市教师进修学校邀请第一、二批实验区的教研员或学校教务主任介绍经验,进行操作层面的培训。

四、培训组织与管理:

    1、培训工作在市教育局、学校领导的直接领导下,学校确定一名校级领导专门负责培训工作,由学校教研室、教务处共同组织 、具体实施。

    2、学校建立高中新课程师资培训登记、考评等制度,并实行信息化管理。

    3、高中新课程师资培训资料由市教师进修学校统一征订。

4、各阶段的培训具体时间听从上级教育部门具体安排,在此基础上,学校作出具体的时间安排。

返回顶部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