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专题

转发《关于在全市开展“文龙杯”家庭教育典型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3-11 阅读 : 4638

南 安 市 教 育 局
 

南教政[2010]4号



关于在全市开展“文龙杯”家庭教育典型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中学、乡镇(街道)中心小学、市直学校、民办学校: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倡导科学规范的现代家庭教育观念,总结推广行之有效的家庭教育经验,推进我市“大手牵小手”关爱活动“十大工程”之“家庭教育工程”的实施,根据2010年1月21日“南安市退教协会第三届代表会暨教育关工委工作会议”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在职和退休教育工作者和学生家长中开展家庭教育典型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征文活动的积极意义。《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提到:“随着人员流动性加大,一些家庭放松了对子女的教育,一些家长在教育子女尤其是独生子女的观念和方法上存在误区,给未成年人教育带来新的问题;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在体制机制、思想观念、内容形式、方法手段、队伍建设、经费投入、政策措施等方面还有许多与时代要求不相适应的地方。这些问题应当引起足够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家长学校是构建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教育体系的重要载体,办好家长学校对全面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多年来,我市各级学校因时、因势、因地办好家长学校,致力于培训学生家长,提高家庭教育质量,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效。但因诸多原因,特别是家庭教育教材匮乏,致使不少家长学校工作缺乏正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加强教材建设已成为办好家长学校,提高家教质量的当务之急。开展家庭教育典型案例征集评选活动是为我市各级家长学校提供教材参考的一个重要举措。
     二、切实保证征文活动的全面开展。此次征集评选活动的对象是全市在职和离退休教育工作者以及学生家长,由市教育局统一领导,市教育关工委和教育局政教科具体组织实施。各校要有一名行政统一领导,指定有关部门具体负责。征文活动的基础在于利用家长学校等其他有效形式对家长进行培训教育以及对本校学生家庭教育情况的全面了解。因此,要充分发动在职教师及学校关工委、退教分会(小组)老同志和学生家长对本校学生家庭教育情况进行全面的调查研究,努力搜集典型案例,认真总结经验与教训,积极撰写家庭教育文章,经学校初评后,选送市教育局参评。
      三、征文内容及要求。本次征文内容是家庭教育成功经验和失误案例及评点。要求一事一议或一案一议,应具有社会性、现实性、思想性。具体要求:
      1、案例要以叙事或讲故事形式记录发生在本校学生家庭教育中的真实鲜活新颖的教育事件和发人深省的动人故事,要求文句通顺,语言精练,条理清晰,内容健康向上,富有时代特征,以事析理,切忌空泛议论。  
      2、点评主要是对案例的理论评析,要运用有关最新教育理论,结合案例中的成功经验或失误做法由此及彼地进行细致分析和深入剖析,提出具有指导性和操作性的家庭教育策略,给人以启发。
      3、每篇征文以2000—3000字为宜,严禁抄袭,文中故事情节如涉及学生的隐私,其中的人物请用化名取代。
      四、评选与表彰
      市教育局、教育关工委组织评审组进行评审,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所有获奖文章将汇编成册,分送各校作为家长学校参考教材。
      五、其他事项
      1、征文选送篇数:完中、独立高中、职业学校、乡镇(街道)中心小学每校选送2篇,初中、市直小学、幼儿园、民办学校每校选送1篇。
      2、选送征文格式:征文附封面,注明文章标题、学校名称、作者姓名及联系电话,正文不得有作者姓名及其单位的标志;标题使用宋体小二号字,正文宋体四号字,行距统一为单倍行距;全文用A4纸打印,上、下、左、右页边距均设定为2.5厘米。
      3、各校推荐选送的征文同时以文字稿(一式5份)和电子稿(Email:86389905@163.com)两种形式于2010年6月10日前报送市教育系统关工委(联系电话:86389905)。
     4、本次征文评选活动由南安市仑苍镇湖西周文龙奖学基金会赞助支持。


                                        南安市教育局
                                   南安市教育系统关工委
                                   二O一O年三月八日

2010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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