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公告
南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3年南安市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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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教育局文件
南教综〔2013〕13号
南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
2013年南安市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中学、中心小学、市直学校、民办学校:
现将《2013年南安市教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研究,并根据本工作要点精神,结合实际,科学制订新一年教育教学工作计划,扎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加快推进创建“教育强市”进程。
南安市教育局
2013年3月4日
2013年南安市教育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南安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教育中长期规划纲要和“十二五”规划,继续围绕“促进均衡、提升质量、树立形象”这一工作主线,以“特色办学、创新发展”为主题,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着力破解发展难题,全面提升发展内涵,全力攻坚“教育强市”创建目标,为南安建设现代创业创新型经济强市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主要目标
推动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幼儿园招生1.6万人,小学招生1.5万人,初中招生1.5万人,普通高中招生0.6万人,中职招生2000人(不含培训折算生数)。全市适龄幼儿学前三年入园率保持在95%以上。小学、初中学龄人口入学率99.99%和98.8%以上。市特教学校招收聋哑班2班,开智班2班,三类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96%以上。初中毕业生升学率96%(不含我市以外的外来工学生),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97%。青壮年、成年非文盲率保持在99%和94%以上。各类学校办学条件持续改善,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不断提高,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明显增强。
三、具体任务
(一)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统领,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中央、省、泉州市和我市统一部署,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贯穿全市教育工作全过程。精心制定活动方案,充分发挥课堂的主渠道作用,利用宣传栏、宣传橱窗、校园网等各种宣传阵地、载体,并通过举办宣讲会、讨论会、座谈会以及培训班等多种形式,抓好党的十八大精神进校园、进课堂、进学生头脑的工作,迅速掀起全市教育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热潮。认真组织开展“增强忧患意识 推动长远发展”大讨论活动。
2.切实维护学校安全稳定。深入开展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深化平安先行学校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校舍、消防、交通、游泳等安全教育和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大力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安市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南安市校车和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及集中整治大会战实施方案》、《南安市教育系统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开展学生健康教育,扎实做好学校常见病、传染病的防控工作,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督查。
3.不断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完善党建工作机制,深入开展“三访三创”活动,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进一步推进惩防体系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加强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强化廉洁意识,自觉接受监督。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健全完善学校权力运行监管机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行政审批制度、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加大食堂规范化管理,规范学校工程领域管理,深化办事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4.大力强化机关效能建设。制定《南安市教育局2013年度绩效考评工作方案》,完善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考勤制度、值班制度、请销假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积极做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加强教育干部学习培训与工作调研力度,提高办公自动化和政务信息化建设水平,加大隐患整改和不稳定因素调处的督办、查办力度,建立维护安全稳定工作的长效机制,努力塑造机关形象,形成务实、高效、文明、勤政的良好作风。
(二)坚持以优质均衡发展为重点,全面提升基础教育水平
5.办好学前教育。全面落实《南安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提高适龄幼儿入园率,加快公办幼儿园建设,依法依规确认一批公办幼儿园,力争实现每个乡镇(街道)有一所公办幼儿园。大力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办学,对办园规范、质量合格、低收费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给予适当补贴。积极引导现有符合乡镇(街道)布局及社会需求的无证民办幼儿园完善办园条件,取得办学许可证。大力推进创优达标工作,争取创建南安市标准化幼儿园5所以上,南安市示范幼儿园3所以上,积极推动“公带民”活动,扶持一批民办幼儿园创建南安市示范幼儿园。贯彻落实教育部《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加强对各类幼儿园教育实验和科研的管理和指导,全面向教师、家长、社会普及科学育儿知识,防止和纠正幼儿园教育“小学化”倾向,全面提升学前教育质量。
6.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印发《南安市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自评方案》,成立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自评小组,组织开展自评及差异系数测评,指导、督促乡镇(街道)、学校扎实做好自查自纠工作,确保顺利通过泉州市督导核查。加快标准化学校建设步伐,基本完成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创建任务。全力推进市区“小片区”管理工作,加大结对帮扶、合作共建力度,优化共建工作举措,有效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示范辐射作用。加强义务教育阶段质量监控和控辍保学工作,督促学校开齐上足省颁各类课程,充分用好学校的实验仪器设备、社会教育资源,开足上好实验探究、综合实践、通用技术等实践课程,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按照“平等、融入、成才”的工作理念和思路,以流入地政府和公办学校接收为主,认真做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服务和管理工作;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健全留守儿童档案,强化“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做好驻军、台商、引进人才子女入学工作,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平等接受教育。
7.内涵发展普高教育。认真贯彻省教育厅即将颁发的《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的指导意见》,切实加强教学常规管理,在优化办学条件的同时,着力突出内涵建设,推进达标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在确保开齐开足国家课程的基础上,认真开好普通高中选修课程,充分利用学校和社区的课程资源,开发体现学校育人理念和办学特色的精品校本课程。以综合素质评价为有效载体,增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有效发挥综合素质评价的诊断和激励功能,促进学生全面而富有个性地成长。做好普通高中模块水平测试、高中毕业班质量检测和普通高中学生学业基础会考,各校高中会考合格率达到95%以上,进一步提高全市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
8.重视发展特殊教育。实施特殊教育三年提升工程,不断完善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随班就读为主体,以送教服务等形式为补充的办学体系,努力满足不同类型残疾人的教育需求。加强特殊教育学校课程、教学和活动管理,提高特殊教育质量。强化以康复训练为主的学前教育和以面向就业为主的高中阶段职业教育,继续办好三个“特殊教育辅读班”,逐步完善重度残疾儿童送教上门和普通学校接受残疾儿童随班就读政策。
(三)坚持以强化服务为职责,持续增强教育服务发展能力
9.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加快推进“面向农村职业教育改革”试点工作。扎实推进职教提升工程,扶持南安职专积极创建国家改革发展示范校,推进南安职专数控技术应用及红星职专中餐烹饪专业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探索在三所公办职校中建设科学合理、先进实用、设施配套的现代化“技能教室”、“工学教室”。强化校企合作办学,成立南安市校企合作工作委员会及专家教学指导委员会,鼓励各中职学校与相关企业共建“技能大师工作室”。继续举办福州大学机械工程专业研究生跟读班。探索综合高中办学模式,鼓励中职学校与有条件的普通高中联合办班开设职业教育相关的选修课程,指导南安职专与蓝园高中、南安六中探索创办普职融通、相互渗透、相互促进,兼顾升学预备教育和职业技能教育的综合高中。
10.继续完善终身教育体系。继续加强县、乡镇(街道)、村(居)三级社区教育机构建设,指导各乡镇(街道)进一步完善本地镇级社区学校办学条件,依托社区学校积极构建村级社区教育教学点(学习点),不断壮大社区教育师资队伍,表彰一批年度社区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开展多样化社区教育活动,充分利用“社区网络”和“南安终身教育专线”,积极宣传与发动,鼓励市民注册上网学习。继续深入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提升农村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就业创业能力。
(四)坚持以特色办学为导向,力求学校发展更加科学多样
11.积极推进学校特色发展。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全市学校特色发展的指导意见》(南教综〔2012〕82号),以“学校有特色、教学有特点、学生有特长”为目标,推动特色发展,力求取得突破,形成办学特色。引导学校找准合乎校情的切入点,选择和打造优势项目,明确主攻方向;从素质教育的理念出发,贯穿“特色育人”,制订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组织开展学校特色项目评估认定工作,从方案设计、保障条件(经费、设备)、师生参与、社会认同、特色成果等几个方面进行考评,对推进特色发展成效突出的学校进行表彰奖励,不断深化特色学校的创建工作,激发学校办学活力。
12.持续开展校园文化建设。认真贯彻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全省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的意见》(闽委教宣〔2012〕1号)精神,对照《福建省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评估评估暂行标准(试行)》,科学制定学校文化建设发展规划和工作方案,着力从组织规划、环境文化、制度文化、精神文化、特色文化等方面入手,努力打造特色鲜明、内涵丰富的校园文化。扎实做好福建省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项目验收工作,创建一批省级校园文化建设先进学校、行为规范示范学校和书香校园。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广泛开展系列主题教育活动,着力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中小学教育。重视校园人文景观建设,营造整洁文明校园环境。
(五)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13.创新学校德育工作。全面实施《南安市学校德育工作三年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积极推进学校、家庭、社会教育有效衔接,进一步加强家长学校建设。建立完善市、校两级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网络,推进省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单位(县市、校)建设。加强市中小学社会实践基地和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开展学雷锋、做一个有道德的人等系列主题教育活动。继续开展创建绿色校园活动,加强学生环保行为养成教育。完善学校德育工作测评机制,完成第一轮测评工作,推动学校德育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14.加强体育艺术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编制《加强学校体育三年行动计划》。重点实施好体育课程和大课间活动,加强学校体育教师队伍建设,加快学校体育设施建设,健全学校体育风险管理体系,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不断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和综合素质。建立学校体育工作专项督导制度,定期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学校体育工作专项督导,并将督导评估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告。对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持续三年下降的学校,在教育工作评估和评优评先中实行“一票否决”。继续做好中考体育升学考试工作,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积极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开足、开齐、上好体育(健康)与艺术(美术、音乐)课程。
15.深化课程改革试验。深入实施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职新课程和职业教育课程改革,扎实推进教师进修学校、南安一中、国光中学、鹏峰中学承担的省教育改革试点工作,组织开展相关的项目的推进情况的专题调研,适时总结阶段性的教育改革和经验,积极创建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示范学校。着力构建高效优质课堂,扎实开展“先学后教·高效课堂” 和“改进教学方式,提高学习能力,构建高效课堂”教学研讨活动。全面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省颁课程计划,加大课程方案执行监管力度,保障体育、艺术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有效实施,积极开发和实施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
16.强化教育科研功能。坚持教育科研先行先导,坚持研教、研学、研评“三研”并举,市级、片级、校(园)级“三级”齐抓,充分发挥市教师进修学校“三位一体”教研团队和我市各级名师的专业优势,精心组织“专题研讨”、“跨区联研”、“送研送教下乡”、“有效教学支持志愿者”等多层次、多形式教科研活动。继续开展学年度优秀教研成果、教研积极分子表彰展示活动。大力加强校(园)本教研制度建设、各级课题规范研究、教学教研帮扶力度和教育教学质量监控,着力突出用心教研、协作教研、实效教研、创新教研、特色教研和幸福教研,致力服务教育强市建设。
17.开展特色教育活动。深入开展科普教育,加强科普教育进课堂活动,积极组织各类科普兴趣小组,举办“科普宣传周”、科技节等活动,激发学生的科学兴趣和求知精神。进一步扩大学校参与面,组织参加国家、省、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机器人竞赛、中小学生电脑制作竞赛等活动。加强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教育,推进“中华诵·经典诵读”试点工作,创建各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和规范汉字书写教育特色学校,进一步提升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水平。
18.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深化普通高中招生改革,全市一级达标高中定向生比例均按50%下达到全市初中校和完中校初中部。允许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就读学校报名参加中考,并与南安考生享受同等的录取政策;允许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高职单招”及参加中职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入读高职学校;做好外省籍普通高中在校生借助我市户籍改革政策在我市参加2013年高考工作。不断完善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法,探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与招生升学的有机结合。严格实施招生考试“阳光工程”,优化考试环境,严肃考风考纪,建立严肃、规范、公开、公正、公平的考试招生制度。
19.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严格落实办学行为“五规范”,严格执行学生在校活动总量有关规定,学生在校时间、课程计划、学生活动安排向社会和学生家长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和媒体的监督,严禁占用节假日和休息时间组织学生上课和集体补课,坚决禁止“有偿补课”。合理控制学生课外作业量,为学生留有自主活动时间。健全完善教学质量监控制度,严控考试次数和试题难度,积极探索学生学业检测的方式方法,加强对考试命题工作的研究,扎实推进片区单元练习卷及期中学习目标检测命题工作。规范社会机构办学行为和教辅市场。
(六)坚持以民生项目为抓手,着力夯实教育发展根基
20.全面落实为民办实事项目。扶持30所学校安装校园安全监控系统,计划投入150万元。扶持30所中、小学、幼儿园实施膳食卫生工程改造,计划投入375万元。扶持创建63所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计划投入525万元。实施职教、特教提升工程,建设南安职专地下人行通道,扶持南安工业学校汽车维修实训基地、红星职业中专学校工艺美术电脑技术实训基地和特教学校残疾人康复实训基地建设,计划投入320万元。
21.组织校安工程建设验收。进一步加大检查监督力度,继续开展巡查制度和通报制度,督促施工、监理单位落实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制度,加快施工速度,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校安工程建设任务。督促已竣工项目抓紧办理质量、环保、气象、消防、规划、决算、审计等竣工手续,严格执行竣工验收制度。
22.加快公办园建设步伐。加大乡镇(街道)公办中心幼儿园建设资金补助力度,对乡镇(街道)新建、扩建、改建公办幼儿园办园规模达3个班以上的给予建设资金补助,同时,实行“以奖代补”制度。加快柳城、康美、洪濑、省新等4个乡镇(街道)公办中心幼儿园规划与建设,推进市第二幼儿园、霞美中心幼儿园、石井淗江幼儿园、洪梅中心幼儿园建设进程,规划新建英都中心幼儿园、仑苍中心幼儿园、溪美中心幼儿园、官桥周厝幼儿园,改建美林中心幼儿园等5所幼儿园。
23.实施薄弱学校改造工程。大力实施城区薄弱学校扩建改造工程,重点抓好硬件建设、软件建设和生源建设三大建设,做到“一校一策”,挖掘薄弱学校自身潜力,有效盘活城区教育资源。全力扶持28所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进行校舍和附属设施改造,计划补助资金1207万元。
24.不断优化学校装备配置。进一步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大力推进“三通两平台”建设,加强现代教育技术实验校建设,努力推进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堂堂用”工作;开展信息技术与学科整合实验研究,组织师生参与“三优联评”、电脑制作等竞赛活动;加强学校网络安全防范,教育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网络道德和安全意识。加强设备设施标准配置,对照新的教育技术标准,以建设教育强市和标准化学校创建为契机,加强对中小学理化生、劳技、科学等专用实验室和图书馆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争创1所省级示范图书馆。进一步做好统一着装和学生薄册的规范管理工作,鼓励学生自愿参加团体平安保险。深入推进教育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规范组织教学仪器、信息技术设备、学生簿籍等的公开招投标工作。
25.全面落实惠民惠生政策。坚持“应免尽免、应补尽补,应贷尽贷、应助尽助”原则,积极开展助学工作,确保贫困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及时、足额地将城乡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免学杂费和公用经费核拨到学校,确保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教学的正常开展。实施寄宿生营养改善工程,免费提供义务教育阶段教科书、作业本,免收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住宿费,免除中职学生学费,做好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中职学校国家助学工作,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
(七)坚持以名优教师培养为引领,不断形成教育人才优势
26.建立健全师德建设机制。深入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师德建设方面的文件精神,扎实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活动,深化师德承诺。进一步完善师德考评监督机制,重点关注并解决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规范教师从教行为。结合庆祝2013年教师节活动,评选表彰一批爱岗敬业的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加大优秀教师的宣传力度。
27.大力提升教师专业能力。扎实抓好教师岗位业务学习,以提高教师师德素养和业务水平为核心,积极组织教师参加各级各类培训,全面提升教师的整体素质和能力。推进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全员培训,努力提高中职学校专业教师“双师型”比例。深入开展“名优教师送培送教下乡”、“有效教学支持志愿者”等活动,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促进教育的均衡发展。
28.加快推进名优队伍建设。大力开展名教师、名班主任、名校长和学科教学带头人、骨干教师的培养培训活动,制定并逐步实施各项名优教师培养培训计划,推进名优教师工程建设,进一步壮大我市的名优教师队伍,增强专业引领力量,发挥骨干示范辐射作用,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质量提升。
29.着力完善教师管理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强学校教职工编制管理,有计划地补充部分紧缺学科教师,优化师资队伍结构。进一步完善教师校际交流和支教机制,稳步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强化支教工作的日常管理和跟踪监督,促进学校教师队伍均衡配置。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办法和岗位设置管理制度,逐步形成与聘用(聘任)制度相适应、符合中小学特点的分配激励机制。及时清理各类在编不在岗人员,加大对违纪教职工的查处力度。深入基层学校调研,认真细致做好群众信访工作,确保教师队伍安定稳定。
(八)坚持以依法治教为前提,不断提升教育优良形象
30.积极开展教育督导工作。召开创建“教育强市”动员大会,颁发《乡镇(街道)2013年度教育工作责任书》,成立创建“教育强市”工作领导组及自评小组,制定《南安市创建教育强市实施方案》、《南安市创建教育强市乡镇(街道)及部门工作职责》,组织开展“教育强市”自查自纠。调整充实“对县督导”自评领导组及工作小组,组织开展“对县督导”自评,力争以优级水平通过泉州市督导核查。督促丰州、东田、翔云、省新、金淘、蓬华、码头、九都、罗东、乐峰、洪濑、洪梅、康美等镇推进“教育强镇”创建工作,促进已通过“教育强镇”评估验收的镇(街道)扎实抓好整改提高工作。继续开展第四轮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表彰第四轮第二批“南安市实施素质教育工作先进学校”,指导柳城小学及国专小学、第一实验小学、官桥中心小学、水头中心小学、石井中心小学、蓬华中心小学蓬岛校区等7所省、泉州市素质教育先进学校做好迎接泉州市跟踪督导。组织开展初中学额巩固、中小学实验仪器管理与使用等专项督导。
31.加强规范教育收费监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各项政策规定,深化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治理工作,继续实施“教育收费阳光工程”,严格落实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进一步规范学校服务性、代办性收费行为,不断加强对各类学校招生和收费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严肃查处违规收费行为。继续开展创建教育收费规范校活动。进一步加强对惠民政策落实的督查和监管,举办学校财务知识培训,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切实规范财务行为。加大财务审计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2.加强民办学校规范管理。严格按照设置标准、审批程序规范民办学校审批工作。充分发挥各乡镇(街道)中心小学属地管理作用,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监督管理,做好民办园内部及周边安全整治和无证园清理整治工作。扎实做好2012年度民办学校年检工作,重点围绕校舍设施、队伍建设、卫生保健、制度建立与落实等四个方面进行复查评估。开展民办非学历培训机构清理整顿,摸清全市民办非学历培训机构情况,规范民办非学历培训机构管理。积极引导现有符合乡镇布局、条件较好的无证园完善办学条件,办理办学许可证。继续指导规模大、效益好的民办学校创建特色示范校,并发挥其模范引领作用,促进我市民办教育良性健康发展。
33.推动学校科学民主管理。树立教育现代化理念,积极探索,努力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不断完善教代会制度,加强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坚持以人为本,依法保障教师合法权益,关注教师身心健康和工作生活实际困难,进一步加强学校党政工共建“教工之家”工作。落实计生工作责任制,加强机关干部职工计生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市中小学校开展人口与国情、青春期教育等活动。加强家校联系,建立班主任、教师家访制度,成立家长委员会,让家长和社会积极参与教育和学校管理,创建和谐的家校关系。
抄送:泉州市教育局,南安市委办、市府办、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市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市分管领导。
南安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3年3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