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防疫

泉州市卫健委最新提醒

发布时间:2022-12-07 发布者:团委会 阅读 : 2976


当前,国内新发疫情呈点多、面广的特点,要全面压实属地、部门、单位和个人“四方责任”,坚决守住不出现疫情规模性反弹底线。泉州市卫健委提醒,作为“四方责任”最重要的一环,个人要牢固树立“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意识,自觉履行疫情防控的责任和义务,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做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遵守法律

履行四项责任和义务


个人在疫情防控中,有哪些责任与义务呢?


1

如实报告义务

《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

2

紧急自救义务

《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受到自然灾害危害或者发生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的单位,应当立即组织本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和工作人员营救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并采取其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同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报告。”

3

服从指挥、积极防疫义务

《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突发事件发生地的公民应当服从人民政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所属单位的指挥和安排,配合人民政府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积极参加应急救援工作,协助维护社会秩序。”

4

接受预防、控制措施义务

《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


牢记防疫“三件套”

“五还要”


“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广大居民朋友要切实加强自我防护,牢记防疫“三件套”“五还要”。


所谓防疫“三件套”,是指在疫情防控期间,居民坚持科学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做好个人卫生等防疫“三件套”。


1

  规范佩戴口罩

在人群较多的密闭公共场所,如公交、地铁、电梯、医院、商场、影院等,佩戴口罩可以有效减少致病微生物的吸入。口罩要盖住口鼻和下巴,鼻夹要压实,佩戴前后要做好手部清洁或消毒。

2

养成正确洗手卫生习惯

在有流动水冲洗的条件下,按照“七步洗手法”,可以有效地清洁消毒手部。若无流动水冲洗条件,公民可用含酒精的擦纸擦洗手部或手用杀菌消毒液涂抹喷洒手部。

3

保持社交距离

冬季是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季节,尽量少去人群密集、阴冷潮湿、空气不流通的场所,尽量避开客流高峰,与人交谈、排队、候车时记得保持社交距离。另外,要经常打扫居室,每天保证一定时间的开窗通风。


防护“五还要”,是指口罩还要戴、社交距离还要留、咳嗽喷嚏还要遮、双手还要经常洗、窗户还要尽量开。



加强个人健康管理

积极接种新冠疫苗


1

加强日常健康监测

做好个人和家庭成员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时,及时到就近网格化管理发热门诊进行健康排查和诊治。出入各类公共场所时,主动配合做好体温检测和健康码、行程卡查验。

2

主动登记报告信息

入(返)泉人员应提前通过“来泉登记”小程序(支付宝或泉服务平台可进入)或向目的地社区(村居)、用人单位如实申报个人信息、抵达时间、交通工具、目的地和健康状况等信息,落实好我市疫情防控各项要求。未提前报备的,须在抵泉后3小时内进行补录报备。同时,根据要求进行“落地检”、“及时检”。


对7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区旅居史的入(返)泉人员,实施“7天居家隔离”,隔离期间“福建健康码”赋红码、不得外出,第1、3、5、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共同居住人员一并纳入管理。

3

积极接种新冠疫苗

接种新冠疫苗是控制疫情传播、减少重症病例出现的有效途径。60岁以上的老年人是感染新冠病毒后引发重症的危险人群;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更是重症的高危人群;有基础病,特别是有心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肿瘤、慢性肾功能不全等基础性疾病的人群,感染新冠病毒以后引发重症的风险更高。没有接种禁忌的老年人,特别是80岁以上老年人应尽快接种新冠疫苗,并及时完成全程接种和加强针的接种。  

4

保持良好健康心态

始终保持乐观向上的心态,不过度紧张与焦虑。关注官方发布的疫情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随意转发、扩散未经核实的疫情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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