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
国光中学开展安全主题法治教育活动
法治宣讲进校园 安全护航助成长
——国光中学开展安全主题法治教育活动
为进一步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筑牢校园安全防线,11月4日下午,国光中学邀请法治副校长黄建明到校开展专题宣传教育活动。本次活动由梅山派出所警务队长洪道霖主讲,德育处副主任戴煌城主持,初二年级全体学生参与本次听课学习。

活动中,洪道霖队长结合安全教育PPT课件,穿插播放交通警示视频,围绕交通安全、未成年骑车驾车、校园欺凌三大核心内容为同学们带来一堂生动详实的安全法治课。
在交通安全板块,洪队长结合学生上下学出行实际,列举过马路低头玩手机、马路追逐打闹、骑车佩戴耳机、逆行闯红灯等日常危险行为,讲解马路出行潜藏的安全隐患。带领同学们牢记“一慢、二看、三通过”出行口诀,告诫大家走路不看手机,骑车不戴耳机,树立“宁可等三分,不抢一秒”的安全观念。
针对未成年人骑行问题,主讲人对照法律条文,明确法定骑行年龄红线:年满12周岁方可骑行自行车、三轮车,年满16周岁才能骑行电动自行车,未满18周岁不得驾驶摩托车、汽车。同时向同学们剖析未成年人身体、应急判断能力尚未发育成熟的现实情况,讲解未成年人违法骑行发生事故后的法律后果,明确违法骑行发生事故,监护人需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引导学生严守年龄规定,拒绝违规骑行上路。
围绕校园欺凌,洪道霖队长区分“开玩笑”与校园欺凌的边界,详细讲解身体欺凌、语言欺凌、社交欺凌、网络欺凌四种欺凌表现形式。明确只要对方感到不适、不愿接受,继续实施的行为就不属于玩笑,属于校园欺凌。同时告知同学们遭遇欺凌时的处置方法:优先保全自身安全,及时向老师、家长求助,留存相关证据,必要时报警;也警示施暴学生,实施欺凌将面临学校纪律处分、公安机关训诫管教,造成伤害还需监护人承担赔偿,情节严重将触及法律底线。呼吁全体同学不做施暴者,不当旁观者,拒绝做沉默的受害者。
整场宣讲案例贴近校园生活,通俗易懂,现场同学们认真聆听。此次安全主题宣讲,把法治安全知识送到学生身边,进一步强化初二年级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法治观念与自我保护能力,为建设平安和谐校园夯实基础。遇到安全相关问题,同学们可以及时向学校老师或者梅山派出所寻求帮助。
福建省南安国光中学
2026年11月4日
供稿:安全保卫处
一审:李志洪
二审:陈俊青
三审:林海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