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
南安国光中学外来务工人员安全责任状
发布时间:2008-09-03
作者:政教处
发布者:李宝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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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觉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制定的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安全保卫工作的有关规定,服从校方管理,配合学校及用工单位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2、自觉维护校园治安秩序,自觉做好防火、防盗、防毒工作,搞好安全生产,防止发生灾害性事故和意外伤害事故;
3、自觉爱护学校财产,不损坏校园花草树木,不损坏学校设备、设施;
4、不聚众赌博,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不偷拿公私财物;
5、不在校园内乱窜乱跑,不在道路上嬉笑打闹,不影响他人工作、学习和生活;
6、不私拉乱接电线,不使用电炉,不随意生火,不在施工场地或住地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7、未经用工单位和保卫部门同意,不得私留他人住宿,不得男女混宿;不得超时在校园内游荡、逗闹;
8、不做任何有碍学校管理和安全的事,杜绝任何不文明的举止行为。
9、如违反以上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者移送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0、本责任状一式两份,学校和外来务工人员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直至该员离开或调离岗位为止。
“平安校园”创建领导组组长 (签章):
所属部门负责人(签名): 务工人员(签名):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