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文件
南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南安市名优教师培养基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1)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南安市名优教师培养基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2)南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南安市名优教师培养基金申报表(附件1)
(3)南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南安市名优教师培养基金汇总表(附件2)
申报基本要求如下:
1.材料有效时间为“2017年4月10日至2017年8月15日。”
2.申报表(纸质)、佐证材料(复印件、原件)按顺序放在档案袋(封面写清姓名、学科、申报项目、电话)。
材料缴交时间仅限于8月7日-8月8日上班时间。交给当日值班人员(安排表见办公楼一楼接待室门上)。
3.申报表、汇总表(均为电子版)同时发送到445358477@qq.com
南安市教育局文件
南教人〔2017〕48号
南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
南安市名优教师培养基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中学、中心小学、市直学校:
根据《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安市名优教师培养基金使用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精神(南政办〔2017〕70号),经研究,拟于今年教师节期间,奖励、资助2017年我市各类优秀教育教学教研优秀成果、教师专业发展成果以及各类教育教学科研活动等。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资助范围、对象
“奖励优秀教育教学教研成果”的第1项(高、中考优秀成绩奖)、第2项(高考进步明显奖)、第4项(小学质量监测优秀成绩奖)以及“资助名优教师进修培养”的第1项(我市级名优教师培养对象周期培养培训)、第2项(各类名优教师学术交流等)的奖励、资助形式由市教育局中教科、初幼教科、市教师进修学校培训处等相关业务部门提出方案;
“奖励优秀教育教学教研成果”的第3项(指导学科竞赛优异成绩奖)、第5项(优秀课题奖),“奖励教师专业发展成果”的第1项(被确认名优称号奖)、第2项(参加学科技能竞赛优异成绩奖)以及“资助名优教师进修培养”的第3项(名师工作室活动)、第4项(一线教师出版学术专著)的奖励、资助形式由教师个人、团队或学校申报。
二、申报办法、程序
各申报对象应填写《南安市名优教师培养基金申报表》(表式见附件1),经所在学校审核、汇总后填写《南安市名优教师培养基金申报情况汇总表》(表式见附件2,报送时发送电子文档至邮箱 lqy86367817@163.com),于
南政办〔2017〕70号文件请登录“南安教育信息网”→“政务窗口”→“人事科”→“名优教师建设” →“2017年名优教师培养基金申报工作”中点击下载。
附件:1、南安市名优教师培养基金申报表
2、南安市名优教师培养基金申报情况汇总表
南安市教育局
附件1 南安市名优教师培养基金申报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申报对象 (团体或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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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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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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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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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类型 (请在相应类型后括号内打“√”) |
奖励性 资金 (个人) |
1.指导学生学科技能竞赛获奖 ( ) 2.优秀课题奖 ( ) 3.被确认为名优教师、技术能手 ( ) 4.参加学科技能竞赛等获奖 ( ) | ||
资助性 资金 (团体) |
1. 名师工作室开展教研活动 ( ) 2. 出版教育教学专著(个人) ( ) | |||
申报项目情况 (所填写项目应体现获奖时间、授予部门、获奖名称;或简要说明教育教学科研活动开展情况、主要工作成效) |
示例: 2012年10月,被泉州市教育局授予泉州市学科教学带头人称号。 2012年12月,参加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总工会共同主办的福建省第二届中小学教师教学技能大赛,获二等奖。 | |||
学校审核 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
注:本表供申报对象(团体或个人)填写,可同时申报多个类型。
附件2
南安市名优教师培养基金申报情况汇总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申报人对象(团体或人个) |
所在学校 |
申报类型 |
申报项目情况 |
联系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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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供学校汇总填写。
2、本表填写内容应与申报表相应内容一致。
3、本表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lqy86367817@163.com。
抄送:市政府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市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市慈善总会、福建省黄仲咸教育基金会,市委吴忠溪常委,市政府王昭昭副市长。
南安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7月10日印发 |